交强险过期赔偿加重,细察药品清单减负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联系电话:188-0026-7349
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责任一般是基于事故责任进行分担的。但是在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原应由交强险负担的部分,需要由车主不分责任地全额承担。
我办理的这起案件,当事人就因为交强险过期,从而需要承担很重的赔偿责任……
摩托车撞伤
闯红灯老人
2008年9月,杨先生在驾驶摩托车的过程中,不慎撞到闯红灯的76岁退休老人费老伯,该事故经交警认定费老伯负主责,杨先生负次责,费老伯的伤势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原本这样的事故产生的赔偿费用都可以由机动车投保的交强险予以理赔。但是因为杨先生掉以轻心,他的机动车交强险三个月前已经到期,他没有及时续保,这样就没有保险可以转嫁这次事故的赔偿,而且,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是不按事故责任分摊的。
当调解时,费老伯提出了66000元的赔偿数目,这让每月工资仅数千元的杨先生傻了眼,于是他想到要找个律师处理此事。
因不善言辞
聘律师代理
在接待杨先生咨询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个生性很敦厚老实的人。他表示,自己愿意赔偿那些依法应该由他承担的费用,但因为自己不懂相关法律,而且经济条件确实较差,希望我能从法律角度帮他分析一下,对方提的那些赔偿是否都有依据。
根据他的情况,我义务帮他作了详细的分析,从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考虑,我建议他不要正式委托我处理此事了。
但杨先生最终还是要求和我办理委托手续,因为老实木讷的他畏惧出庭,希望我能代理他出庭应诉。
伤残虽不重
医药费离谱
仔细分析费老伯的诉状后我发现,由于有律师的帮助,因此费老伯提的各项赔偿要求还是比较合情合理的。
在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中,费老伯已经将自己的年龄因素考虑在内,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都是按法律规定范围的中间数额提的,不存在偏高的情况。仅在律师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是按杨先生全责这一前提来提的,没有考虑该次事故原告本身主责的情况。
但我注意到一件很蹊跷的事,虽然费老伯仅构成十级伤残,但他的医疗费居然花去了67000多元,向杨先生主张的部分也有3万多元,这显然有点超乎常理。
杨先生还提到,费老伯曾提出医药费单据要归他保存,因为他要去退休的单位报销。
各药品用途
早已列清单
根据这个情况,我将主要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份住院费结算清单上。
在清单上,我看到了30几种药,光治疗费老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显然不需要用到这么多的药。
但当我在庭审时提出原告通过治疗其他疾病,扩大损失的观点时,法官无奈地向我表示:他也不是专业人士,没有能力判断我所提出的问题,而且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伤害也可能导致一些并发症。
幸好我对此早有准备,我向法庭和对方提交了一份关于这些药的用途的统计清单,特别指出其中几个药价特别高的自费药,其用途与事故伤害及可能的并发症都没有任何关联。
我提出,如果原告坚持,我们就要求做药品与治疗事故伤害必要性之间的鉴定。
对方终让步
赔偿减两万
面对我方坚决的态度,对方律师很快改变了态度,表示费用还可以商量。
经法官进一步做调解工作,对方表示医疗费上可作一半的让步,考虑到鉴定的费用很高,我们也实现了目标,就顺利的与对方达成了一次性赔偿4万元的调解方案。
案件结束后,当事人杨先生对于能减少2万多元的赔偿费用多次向我表达了谢意,同时,他也为自己没有及时办理交强险续保而追悔莫及。
在此提醒有机动车尤其是属于机动车类的摩托车、助动车的车主们,一定勿忘投保保险,在交强险未交的情况,即使你承担的只是事故的同责或次责,在交强险范围内你也是要自行全额赔付的。
上一篇:{$GetSubTitleHtml} 下一篇:{$GetSubTitl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