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车祸需手术,可否要求提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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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去年被车撞伤,当时第一次手术的相关费用都由肇事方赔偿我们了,但并未和对方了结此事。
今年她需要再做第二次手术,我们去跟对方要求预付一些费用,但他不同意,要求在手术之后,按照实际发生并有凭据的费用一并结算。
我们觉得这样很麻烦,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请问律师,对于这次的事故索赔,难道我们要等一次次手术后再向对方索要费用么?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钟先生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回复:
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受害者的第二次手术是能够明确的,可以由肇事方提前预支相关费用,也可以由受害者自行垫付,待受害者伤情稳定之后,再向肇事方一并索赔。
因此,钟先生若经济条件确实困难,可以跟肇事方协商,要求他们先行支付。但若肇事方不同意,法律也并无强制性规定,只能等费用实际发生后再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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