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道路事故,法官定责调解赔偿一站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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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30分钟”,在一起轻微人伤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周某指着手中拿着的调解书说,“在交警那儿定完责,我们直接就进了高架调解室调解,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调解书进保险了,真的很方便”。
周某说的高架调解室,是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设在上海高架交警支队内的高架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
自2013年9月设立至今年3月,在国权北路579号内这间小小的高架调解室内,已经有2000余位像周某这样的当事人成功调解并拿到赔偿款。2年多来,调解室一共受理案件1084件,调撤率100%,赔偿款当场履行率99.4%。
近日,记者实地探访调解室,见证了“定责调解赔偿”一站搞定的便捷。
案例
携子看病遭遇车祸
法官调解当场获赔
“这可怎么办,我要急着给小孩看病呢!”日前,潘某来到位于国权北路579号的高架交警支队内高架调解室,心急火燎地说。调解室法官给潘某倒了杯水,让他坐下来再说。
原来,来自福建的潘某开车时在高架上与李某的车发生碰撞,原因是李某违规操作。坐在车上的潘某儿子潘小某因此受伤。据潘某说,潘小某年幼时因交通事故致精神障碍,这次来上海是为了治疗运动型癫痫,治疗结束后要回家休养。哪想返程时又遭遇交通事故,牙齿受损且致精神状态恶化,就医治疗后根据医生建议要尽快回家休养。潘某担心孩子病情,想要尽快了结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调解室法官告诉他不要着急,“赔偿款可以直接给你,然后李某再带着所有材料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我们可以当场制作调解文书”。潘某听后觉得遇到了救星,李某也表示愿意接受,两人随即在调解室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最后,潘某拿到了李某当场交付的赔偿款。
韩国友人坐出租车
发生车祸快速赔付
韩国人金某是上海某高校的留学生,在中国留学已有两年。假期前,金某的两个韩国朋友来上海找金某玩,金某带着他们在上海旅游,三人乘坐出租车去外滩,不想他们乘坐的出租车在高架上因为不当驾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造成金某和其朋友受伤,所幸受伤不严重。
金某朋友是来旅游的,很快就要返回韩国,因此,金某与出租公司协商想尽量快点解决问题,出租公司告诉金某,公司可以将赔偿款先行支付给金某等人,但需要相关法律文书来协助进行后续保险理赔。
于是,双方来到高架调解室寻求帮助。在调解室法官的主持下,当场拿到了调解书,金某等人也当场拿到了赔偿款。金某的朋友用不是很流畅的中文说:“谢谢!没想到这么快,这下我可以放心地回国了”。
模式
一站式服务 节约诉讼理赔时间
“只要双方有调解意向,基本上都可以达成协议出具法律文书,并当场赔偿,出了门就案结事了”,在位于国权北路579号的高架调解室内,金向群法官一边整理文书一边告诉记者。
记者看到,这间调解室就设立在高架交警支队审理办案科的旁边,门口挂着“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高架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的牌子。室内摆放着3张桌子,两台电脑,正对着的墙面上挂着国徽。
金向群法官和法官助理高建清从调解室设立之初,就在这里办公。因为下雨,而且记者抵达时时间尚早,调解室内还没有人来咨询,“昨天比较忙一点,一共来了六七拨”,高建清说。
2013年,经最高法院批准,上海高院指定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上海交警高架支队管辖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当年9月,铁路运输法院与高架支队建立联动配合机制并设立调解室,试运行半年后正式挂牌,基本实现“交警责任认定、法院司法调解、文书确认并赔付”的一站式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群众办事时间成本,让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更加快速便捷。
一般高架道路交通事故大多是追尾或因违法变道等不当驾驶引发的事故,如果双方责任明晰可自行达成协议。“但有一些事故责任认定不明确或双方争议较大的,由交警定责后会来我们这咨询调解”,金向群介绍,尤其是涉及人伤的事故纠纷,因为涉及主体、误工费核算等法律问题,许多当事人一头雾水。
“我们在这办公,就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咨询,接受调解”,金向群告诉记者,一般的小额赔偿诉讼如果直接去法院,从立案到排期开庭再到拿到赔偿款,至少也要1个月的时间,而这些在调解室当天就能全部搞定。
在一些交通事故赔偿中,有时会出现双方达成协议,但保险公司理赔款给出后,全责方却不给受害方的情况,“我们调解后,基本都是当场拿到赔偿款,赔偿款履行率达99.4%”,金向群说,这样就保护了受害方的利益。同时,全责方也可以一次性拿到所需的票据和法律文书,尽快找保险公司理赔。
“一站式”诉讼服务直接面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调解,缩短了该类事故赔偿的处理周期,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和效果。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调解室受理的案件已经占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同期受理高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66.1%。
信息协助调查 保障当事人诉权
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不少当事人在很多情况下无法自主取得被告的身份信息、驾驶证等必要的诉讼材料,以致无法立案,影响了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去年9月,王某来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大厅,称7月时在高架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书,负全责的张某当时态度非常好,向王某表达了歉意,表示会对事故负责,会及时配合理赔等工作。
之后,王某再找张某进行理赔时,却发现之前张某留下的电话号码为空号。无奈之下,王某来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起诉,由于没有被告张某的具体身份信息,缺乏立案必要的条件,造成王某诉讼无门。
“这也是很多事故受害人经常遇到的一个实际问题,没办法找到肇事方的身份信息,无法立案”,金法官告诉记者,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和高架交警支队研究协调,建立了协助调查工作机制,“现在当事人可以拿着我们开具的协助调查函去交警支队,交警根据调查函提供肇事车辆驾驶人信息,身份明确后就可以立案”,这就解决了前面事故受害人起诉时所碰到的困境,保障了当事人诉权的有效行使。
制作便民告知单 流程一目了然
不少当事人在高架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协商不成,一头雾水,不知从何入手解决,也不知道究竟该准备哪些材料,又或者材料不全,总是重复跑腿。
为此,铁路运输法院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诉讼告知单》,提示发生事故后的当事人应当如何处理纠纷。
记者在调解室内看到了这份告知单。告知单上清晰地写明了当事人调解和诉讼需要准备的身份、证据材料等。
特别针对事后受害方联系不到肇事者的情况,提示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保存事故现场照片、对方驾驶证、行驶证及保单信息,并留存对方有效的联系地址及电话。
记者了解到,在高架交警支队的配合下,这样的告知单发送至全市50个高架便民点,一旦在高架上发生交通事故,有需要的当事人可以从便民点查看告知单,诉讼、调解的处理流程一目了然,也能“尽快撤离事故现场”,避免因不清楚事故处理流程发生纠纷。据悉,目前该告知单已免费发放2500余份。
“我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就在交警那儿拿到了法院的告知单,要注意什么事情、提供什么材料,全在这上面了,去法院前就清楚了,不会缺这个少那个再跑冤枉路了。”在一次电话回访中,当事人李某说。
提供法律咨询 为当事人释疑
部分当事人在高架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对承担事故责任的法律后果、诉讼的条件和程序、赔偿标准等法律问题并不熟悉,需要专业的法律解答。
“我们平时也会接待大量的咨询,有的当事人不清楚调解室的作用,还有的对赔偿标准什么的不清楚”,高法官告诉记者,询问的当事人多了,“我们就开始思考,怎么样让当事人充分了解高架调解室的工作内容,怎么样更好地指导当事人处理事故”。
于是,铁路运输法院在诉讼告知单的基础上,又设计了《服务告知单》。告知单用非常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介绍了调解、诉讼程序,以及调解、诉讼的主体资格、证据要求等内容。
据介绍,铁路运输法院与高架交警部门形成紧密配合,逐步完善“事故责任由交警解答为主、赔偿纠纷由法院解答为主”的联动服务方式,发挥高架调解室第一线的便利优势,为高架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两年多来,调解室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约2100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馈。一位当事人说:“在高架事故科处理事故,不出门就有专业的法律解答,这个做法好!”
成效
高架调解室调撤案件千余起 当场赔付率达99.4%
自2013年9月26日至2016年3月,高架调解室一共受理案件1084起,调撤率达100%,占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同期受理高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66.1%。2000余位当事人在调解室当场拿到了调解文书,赔偿款当场履行率达99.4%,其中最大数额达26万余,较大程度地缩短了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时间成本。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表示,与高架交警支队便民联动机制运行以来,便民利民的服务得到了不少当事人的良性反馈。下一步,该院将与交警部门一起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找准交通事故纠纷司法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推出更多接地气有实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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