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超一年,能否再主张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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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底,我的朋友黄先生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交警认定由对方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种种原因,直到现在黄先生才准备通过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事故发生已超过一年,他还能主张由侵权人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义务吗? ——方先生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人身受到伤害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一年。当然,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比如双方一直在协商但是没有结果等情况。不知道您所谓的“种种原因”是否属于这种情况。假如没有这方面的证据,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依法应当受理,但如果被告以诉讼时效抗辩,则法院依法就会判决抗辩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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