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人殴打受伤,应当如何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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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老家被人打伤,由于打人一方态度蛮横,在赔偿方面现在还没有达成协议。公安机关只是在接到报案后,将打人者叫去做了询问,并就赔偿方案做了调解,至今没有进一步的举措。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们能否提起刑事自诉?大致需要哪些证据?
——谢先生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回复:
故意伤害案件是否需要被害方提起刑事自诉,应看人身伤害达到怎样的程度。如果处理此案的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造成谢先生弟弟人身伤害的证据不足,或者伤情达不到公诉案件的程度,那么就需要被害方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至于自诉的证据,主要是对方伤人的事实证据,包括案件的起因、对方打人的行为和造成的伤害结果、伤情鉴定和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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