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车发生交通事故,出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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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有一家汽车修理厂卖的车很便宜,我想反正是代步工具,在郊区开开,不需要太贵、太好的车,于是就去那儿买车。因为对方把车牌都弄好了,所以我也觉得这车没什么大问题,就买了。刚开了几天觉得还不错。有一天,我开着车出去,开到下坡的时候,突然刹车不起作用了,我立即往一边借道,结果撞伤了一位路边的行人。后来经过交通部门认定,这辆车是拼装车,由我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而且还收缴了我的车。我一直都不知道我买的车是拼装的车,撞伤人一共花了5000多元的医疗费。请问这个费用由我全部赔偿吗?出售拼装车的汽车修理厂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
李先生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被撞伤的行人有权主张您与修理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我们认为,如果您对拼装车的事情一无所知,您有权向汽车修理厂主张合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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