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受害者用进口器材,高额医疗费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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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起交通事故导致陆先生右股骨颈骨折,郝先生负事故全责。陆先生在做“右全髋关节置换术”时,自行安装了进口的人工全髋关节,要求郝先生支付全部费用。郝先生认为,没有必要使用进口医疗器材,只愿意支付国内普通型人工全髋关节。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表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郝先生该不该支付这笔费用,要根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出具的意见书”来确定郝先生应该承担的合理的费用。
【事由】
“当天下午约了一位客户谈一笔生意,而公司正好有些事情要处理,开车出来有点晚了。”据郝先生回忆,在一个十字路口正好遇到黄灯,为了赶时间,他想踩一脚油门冲过去算了。没有想到,这时正好有一辆助动车经过,他的车与陆先生驾驶的助动车碰撞引发交通事故,陆先生当场摔倒在地。他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经交警认定,他负事故全部责任。
据郝先生介绍,事故造成陆先生右股骨颈骨折,受伤住院并做了相关手术,由他支付了相关的医疗费。然而手术留下了后遗症,医院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内固定术后右股骨头坏死。之后陆先生又去有关部门作了事故鉴定,鉴定书上注明:陆先生因交通事故致右下肢损伤,伤残属九级。
郝先生说,针对陆先生的病情,医院建议陆先生做“右全髋关节置换术”,对此他也表示同意,但对使用何种医疗器材没有作相关的约定。陆先生在做右侧全髋关节置换术时,自行安装了进口的人工全髋关节,比国内普通型人工全髋关节的价格要高出3万余元,而且事前也没有与他联系商量。
“现在,陆先生提出要我承担全部的手术费和进口人工全髋关节的费用,我不认可。”郝先生说,他同意陆先生安装人工全髋关节,但并不知道他会使用进口的医疗器材,所以他只愿意承担国内普通型人工全髋关节。为此,双方在承担医疗费用问题上发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
【分析】
陆先生自行安装费用较高的进口人工全髋关节,这笔医疗费用是否应该由郝先生承担?
“陆先生使用进口医疗器械的的费用,并非必须经过郝先生的同意。”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认为,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受害人应当选择普通的残疾辅助器具,尽量使用国产的、中档价位残疾辅助器具为宜。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分析,这一司法解释表明,如果对伤情确有需要的,在相关机构出具意见确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参照计算合理费用的。不过,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表示,这笔费用到底是否需要郝先生来承担以及需要郝先生承担多少金额,并不是陆先生说了算,而是应当出示“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从而来决定陆先生应该承担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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